扎囊县城区扎塘路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项目位于山南市扎囊县县城,西接沿江大道,东至友谊大道,道路全长 1085.073 m,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标准道路宽度12m(2.5m人行道+7.0m车行道+2.5m人行道),全路段设计时速20km/h。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道路工程)、辅助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临时工程(施工场地)。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15年11月5日,扎囊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县城扎塘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扎政发[2015]217号)。 (2)2015年11月11日,山南地区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关于对扎囊县县城扎塘路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山国土资审[2015]118号)。 (3)2015年11月11日,山南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 (4)2015年12月12日,扎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扎囊县扎塘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扎发改发[2015]186号)。 (5)2016年2月18日,扎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扎囊县扎塘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扎发改发[2016]11号)。 (6)2015年11月,受扎囊县人民政府委托,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扎囊县城区扎塘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12月完成报山南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7)2015年12月29日,山南地区环境保护局以“山环审[2015]39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8)工程于2016年8月开工,2017年6月建设完成,工程投入运行。 (9)2018年7月16日,扎囊县人民政府委托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四、项目验收过程 扎囊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8月5日在拉萨市组织了扎囊县城区扎塘路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环评单位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5名,成立《扎囊县城区扎塘路新建工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水土流失的防治有一定的效果,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9月9日起公示1个月时间 2、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建设项目验收意见、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现场照片。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扎囊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欧珠 联系电话:13989031212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89号中凯大厦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628987749 联系传真:0891-6846360 电子邮箱:542711867@qq.com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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