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地区曲松县南环路建设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南环路位于曲松县城南面,总体呈西东走向。起于现状306省道,止于现状宇拓路。道路全长4580.101米,红线宽度12米(2.0m人行道+8.0m车行道+2.0m人行道),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 本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3601.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占总投资的2.39%。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道路工程)、辅助工程(交通工程、施工场地)、环保设施(旱厕、沉淀池、垃圾收集设施、绿化工程等)。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11年11月,西藏山南曲松县规划局出具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 (2)2015年11月,曲松县国土资源局出局了《关于曲松县南环路建设项目用地初审意见》(曲国土资发[2015]97号); (3)2015年12月,受曲松县人民政府委托,安徽银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山南地区曲松县南环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1月完成报山南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4)2016年5月12日,山南地区环境保护局以“山环审[2016]58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5)工程于2017年6月开工,2017年11月建设完成,工程投入运行。 四、项目验收过程 曲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8年7月1日在拉萨市组织了山南地区曲松县南环路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环评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成立《山南地区曲松县南环路建设工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验收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企业应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联系我们 电话: 传真: 邮件: 地址: | 在线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