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地区曲松县县城排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曲松县县城排水工程位于山南市曲松县县城,主要建设2条雨水管道,雨水管总长度约16614m,其中A段雨水管道主管设计管径d400~d800,管长6727m,支管及雨水口连接管设计管径d300~d400,管长约1138m;B段雨水管道设计管径d400~d1000,管长约6419m,支管及雨水口连接管设计管径d300~d400,管长约2330m。2016年6月,山南地区曲松县县城排水工程开工建设,于2017年11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并投入试运行。本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4509.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52%。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主管、支管)、辅助工程(检查井、雨水口)、临时工程(施工场地)。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15年11月10日,曲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关于曲松县县城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曲发改[2015]244号)对该项目进行立项。 (2)20015年11月24日,曲松县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曲松县县城排水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初审意见》(曲国土资发[2015]98号),曲松县规划局出具该项目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42226015000-76号)等同意项目的选址。 (3)2015年12月20日,受曲松县人民政府委托,安徽银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山南地区曲松县县城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1月完成报山南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5)2016年5月12日,山南市环境保护局以“山环审[2016]59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6)2016年6月,曲松县人民政府将该项目的建设运营交由曲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7)2016年6月,山南地区曲松县县城排水工程开工建设,于2017年11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8)2018年4月25日,曲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四、项目验收过程 曲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8年7月1日在拉萨市组织了山南地区曲松县县城排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环评单位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5名,成立《山南地区曲松县县城排水工程》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水土流失的防治有一定的效果,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8月17日起公示1个月时间 2、公示内容 本次山南地区曲松县县城排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主要公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建设项目验收意见、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现场照片。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曲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边巴次仁 联系电话:13989031212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凯大厦一层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628987749 联系传真:0891-6846360 电子邮箱:542711867@qq.com 附件: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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