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贡嘎县城、贡嘎机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验收监测报告书一、工程概况、项目建设过程 1、工程概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在贡嘎县红星村建设1个垃圾填埋场,并配套设置垃圾收运系统,占地面积为77040m2,主要收集处置贡嘎县城、贡嘎机场及周边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包括航空垃圾垃圾)。 建设地点:填埋场位于贡嘎县红星村 总库容:19.775万m3。 设计服务年限:16年。 垃圾日处理规模:垃圾填埋场设计平均处理规模20.88吨/日,实际平均处理规模24吨/日。 垃圾渗滤液调节池规模:有效容积为50立方米 垃圾收纳范围:垃圾填埋场服务范围整个贡嘎县城及贡嘎机场,处理对象为贡嘎县城范围内及贡嘎机场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其他特种垃圾。 2、项目建设过程 项目于2005年3月进行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建设完成,2006年1月正式投入运营。西藏贡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12月正式委托我公司(西藏天烁环保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介绍 本工程在设计、施工及试运行期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 1、废水 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渗滤液、生活污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外运林草地施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渗滤液、冲洗废水排入渗滤液池,回喷至填埋库区,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域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气 工程外排废气主要为填埋场废气和垃圾恶臭等,其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H4、H2S、NH3等。对卸车粉尘采用喷水降尘的方式进行处置;对恶臭污染物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今后在此区域内不得修建集中式人群居住点;填埋气体通过导气管导出后排空,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对项目区四周厂界进行了噪声排放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4个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满足达标排放,符合验收监测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噪声排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由密闭垃圾桶暂存,与运营期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三、环保机构设置及环境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西藏贡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施工期及营运期建立健全了环保组织机构,加强了监督检查,落实了环保目标责任制。 四、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28日起公示1个月时间 2、公示内容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项目验收意见、环保执行情况 3、联系方式 ①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西藏贡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13989937707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西藏天烁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新城158号 联系人:房工 联系电话:13698710755 传真:0891-6846360 附件:西藏自治区贡嘎县城、贡嘎机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验收监测报告书-全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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