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3#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3#闸)为拉萨河(城区段)水治理工程第三级闸,位于拉萨市南侧,柳梧大桥上游约1.36km处。目的在于枯水期或平水期拉萨河城区形成较大的水面,在防御20年一遇洪水一阶平台上进行绿化等综合措施改善环境,改善拉萨市城区环境条件,提高拉萨市城市综合能力。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由拦河闸、防洪堤、河道疏浚、柳梧大桥保护等部分组成。 本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5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23%。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3#拦河闸、一阶防洪堤、河道疏浚及柳梧大桥保护等)、辅助工程(施工导流、施工区、临时道路等)。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12年11月,拉萨市水利局出具《关于拉萨市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正式工程规划的批复》(拉政复[2012]184号); 2、2012年11月24日,拉萨市水利局委托西藏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3#闸)环境影响报告书》; 3、2013年3月,西藏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3#闸)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 4、2013年4月1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关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3#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藏环审[2013]66号)文予以批复; 5、2013年3月,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3#闸)开工建设,于2014年6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并投入试运行; 6、2020年4月,拉萨市水利局委托西藏华程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四、项目验收过程 2020年5月23日,拉萨市水利局根据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3#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建设单位应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1月20日起公示1个月时间 2、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建设项目验收意见、环保执行情况。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拉萨市水利局 联系人:塔杰 联系电话:13989012949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西藏华程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3号中凯大厦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18258441652 联系传真:0891-6846360 电子邮箱:1904208419@qq.com 附件: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3#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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