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笛给铅矿详查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笛给铅矿详查位于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境内,勘察范围:E91°55′30″~E91°58′00″,N29°53′30″~N29°54′45″,勘查区面积为5.58km2。详查实际工作量为:1:1000地质剖面测量3km,1:5000地质测量5.58km2,1:5000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测量5.58km2,1:2000地质修测1.12km2,探槽1080m3(9条),平硐1525m(10个)。样品采集:624件。 本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371.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61%。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地质测量、硐探、槽探等)、辅助工程(探矿便道、炸药库、生活营地等)。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04年,西藏普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首次获得了西藏那曲地区那曲县刻不底铅锌矿探矿权,探矿证号:T54120090602030860; (2)2004-2009年期间,西藏普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先后开展了详查、第一次普查、第二次普查工作; (3)2009年12月,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对《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笛给铅矿详查设计书》进行了评审; (4)2011年1月,西藏普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笛给铅矿详查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1年5月完成,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 (5)2011年5月26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原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藏环审[2011]135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6)2020年6月,西藏俊龙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进行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于2020年6月29日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踏勘了工程区现场。 四、项目验收过程 2020年7月19日,西藏俊龙矿业有限公司根据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笛给铅矿详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建设单位应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9月10日起公示1个月时间 2、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建设项目验收意见、环保执行情况。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西藏俊龙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萌 联系电话:13989904509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西藏华程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3号中凯大厦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18258441652 联系传真:0891-6846360 电子邮箱:19042084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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