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桑珠孜区3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项目位于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办事处曲夏社区。永久占地面积为53.33hm2(800亩),由19个独立的1.50~1.65MW(平均1.61MW)的发电单元组成,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区和升压站区。其中光伏阵列区包括光伏发电方阵、组串式逆变器、35kV箱变及检修通道等,占地面积52.78hm2;升压站区包括综合楼、辅助用房、110kV构架及设备支架、主变压器、二次设备预制舱、无功补偿室等建(构)筑物,占地面积0.55hm2。项目装机容量30.64MWp,年均发电量为5265万kW•h。 项目实际总投资37880.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6万元,占比0.07%。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太阳能光伏阵列区、检修通道、箱逆变、110Kv升压站区、厂区围栏等)、辅助工程(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不包含110Kv升压站电磁辐射及110Kv并网线路输出工程。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16年7月25日,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能源[2016]591号《关于德琴桑珠孜区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同意项目备案; (2)2016年8月15日,桑珠孜区国土资源局以“日桑国土发发[2016]101号《关于桑珠孜区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同意通过用地初审; (3)2016年10月26日,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以“藏电发展函[2016]67号《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德琴桑珠孜区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意见的函》”同意本项目并网接入; (5)2016年12月,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日喀则桑珠孜区3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6)2016年12月26日,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原日喀则市环境保护局)以“日环审[20168]887号《关于日喀则桑珠孜区3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7)2017年1月,日喀则桑珠孜区3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开工建设;2017年6月,项目投入试运行 (8)2020年5月,桑珠孜区德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西藏华程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西藏华程环保有限公司派技术人员首次踏勘现场,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加强场地的植被恢复、补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补充危废(废变压器油、光伏电板等)处置措施。 (9)2020年7月,项目业主均已落实相应的环保整改措施并开展自主验收。 四、项目验收过程 桑珠孜区德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20年7月19日在拉萨市组织了日喀则桑珠孜区3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西藏华程环保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监理单位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3名,成立《日喀则桑珠孜区3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 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需加强项目占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工作,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水土流失的防治有一定的效果,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30日公示1个月时间 2、公示内容 本次日喀则桑珠孜区3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主要公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建设项目验收意见、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现场照片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日喀则桑珠孜区3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 联系电话:13885148324 联系人:游鹏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西藏华程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凯大厦一层 联系电话:15171677382 联系传真:0891-6846360 电子邮箱:54484017@qq.com 联系人:王工
附件: 附件1: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2:验收意见 附件3: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情况 附件4:验收会议现场照片
|
联系我们 电话: 传真: 邮件: 地址: | 在线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