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曲地区那曲县刻不底铅锌矿预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西藏那曲地区那曲县刻不底铅锌矿预查项目位于那曲市色尼区达萨乡境内,工作范围:E92°20′30″~E92°22′45″,N31°23′00″~N31°24′15″,勘查区面积为8.25km2。工程实际工作量为:1:10000地质草测8.25km2,1:2000地质简测1km2,1:1000剖面测量,探槽420m3(5条),样品采集:一般岩矿200件,光薄片样5件,矿石小体重样5件。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比10.4%。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山地工程(槽探)及临时占地恢复情况。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06年12月,《西藏自治区那曲县刻不底矿点铅锌矿预查2007年度工作设计》完成; (2)2007年6月,受西藏中凯矿业有限公司委托,西藏华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西藏那曲地区那曲县刻不底铅锌矿预查矿产资源勘查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3)2007年9月5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原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以《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 [2007]0423号)对《西藏那曲地区那曲县刻不底铅锌矿预查环境保护工作方案》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批意见; (4)2008年5月-2008年6月,进行预查工作; (5)2019年7月22日,西藏中凯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四、项目验收过程 西藏中凯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19年8月18日在拉萨市组织了西藏那曲地区那曲县刻不底铅锌矿预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单位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3名,成立《西藏那曲地区那曲县刻不底铅锌矿预查》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下一阶段勘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编制,并取得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实施,施工阶段严格落实工作方案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水土流失的防治有一定的效果,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2:验收意见 附件3: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情况 附件4:验收会议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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