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石雕加工厂石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公示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项目位于乃东区昌珠镇色康居委会物资交流会场对面,新建一处石材加工生产厂房,厂房采用钢结构,占地面积约200m2,建筑面积为200m2,于厂房内地下修筑循环沉淀池,规格L×B×H=4.0×4.0×2.0m;于厂区中央偏北侧新建一处员工宿舍,占地面积约180m2,建筑面积180m2,采用混凝土结构;新建一条排水沟,长约130m;新建一处防渗旱厕,容积约3m3。 本工程实际总投资220万元,环保投资9.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18%。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次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为:厂房、职工宿舍、办公用房、沉淀池以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 三、项目建设过程 (1)建设项目于2016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17年5月已完成工程建设量的50%,属未批先建项目,对此山南市乃东区环境保护局对其进行了处罚、停工建设并限期补做环评手续的要求。 (2)青龙石雕加工厂于2017年5月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青龙石雕加工厂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1月3日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原山南市环境保护局)对《青龙石雕加工厂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山环审〔2017〕255号); (3)2017年11月青龙石雕加工厂重新开工,于2017年12月建成,并于2018年4月投入试运营。 (4)2018年5月青龙石雕加工厂委托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于2018年6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踏勘了工程区现场,同时给建设单位提交了整改清单,建设单位初步整改后,于2018年7月26日-2018年7月27日委托西藏中测凯乐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竣工验收监测。 四、项目验收过程 青龙石雕加工厂(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19年7月14日在拉萨市对青龙石雕加工厂石材加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特邀专业技术专家3名,成立《青龙石雕加工厂石材加工项目》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本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逐一对照核查,无不合格情况,本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后期运营过程中加强厂区硬化特别是沉淀池周边区域,加强管理确保厂区的整洁,严格落实验收要求。在此前提下,项目对外环境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控,建议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附件1: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验收意见 附件3: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情况 附件4:验收会议现场照片
五、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8月24日起公示1个月时间 2、公示内容 本次青龙石雕加工厂石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公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报告、建设项目验收意见、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现场照片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青龙石雕加工厂 联系电话:18798931111 联系人:刘总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凯大厦一层 联系电话:18200399412联系传真:0891-6846360 电子邮箱:542711867@qq.com 联系人: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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