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曲卡镇15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本项目为当曲卡镇15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位于拉萨市当雄县当曲卡镇当曲居委会三组。项目占地面积为6136.4m2(约9.2亩),主要建设2套年产商品混凝土15万m2的搅拌系统及辅助配套设施,并设置办公区和食堂。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水泥混凝土搅拌系统、料仓)、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养护室、实验室、运输道路等)、公用工程(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环保工程(沉淀池、集水沟、化粪池、降尘系统、垃圾收集设施等)。 三、项目建设过程 项目于2018年3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6月投入运营。当雄县时代建筑施工专业合作社于2017年12月委托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当曲卡镇15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6月6日,拉萨市环境保护局以“拉环评审【2017】106号《关于当曲卡镇15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2018年6月,当雄县时代建筑施工专业合作社委托宇寰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宇寰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18年6月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踏勘了工程区现场。 四、项目验收过程 当雄县时代建筑施工专业合作社于2019年1月3号在拉萨市组织了当曲卡镇15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宇寰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环评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江海涛、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刘纯国、江苏方正环保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师伟等特邀专业技术专家成立当曲卡镇15万立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监测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企业应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验收监测表 附件2:验收意见 附件3: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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